快3下注关于调峰气供购相关事宜的公告
发布时间:2017-12-18 15:13:06 来源:快3下注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文》要求,天然气销售企业和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应承担各自调峰供气责任。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,充分发挥快3下注(以下简称“液化公司”)储气调峰平台功能,经多方协调、组织气源,现已与省内相关液厂及港口LNG接收站建立资源合作保障关系,目前正在进行2017年冬季储备调峰工作。为保障各用户调峰需求,建立健康稳定的市场体系,现将调峰气供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国家关于调峰工作相关政策
1.国家发改委《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(发改运行【2014】603号)》;
2.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《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〔2014〕16号》;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8 号文》。
二、调峰气供应原则
液化公司尽最大能力满足各用户调峰需求,调峰气供应本着先到先得原则,按照如下顺序进行优先供应:
1.与燃气集团主管网连接或已建成储气调峰设施的企业、用户;
2.自购LNG资源,并委托液化公司进行气化输配的用户;
3.正在建设调峰储气设施的城市燃气企业或用户;
4.其他用户。
各用户计划统一报送至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股份公司”),调峰气由股份公司代输,代输费由用气方与股份公司确定。
三、调峰气价格制定办法
调峰气价格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挂牌价为参考,结合每周陕西地区液化天然气市场平均价格形成LNG基准价格,同时综合考虑民生因素,经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成本测算,形成最终调峰价格机制,调峰气价格实行动态管理模式。
调峰气价格每周二在快3下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。
1.液化公司提供LNG资源
调峰气价格=LNG价格+气化储运成本;
其中:LNG价格为杨凌到岸价格
2.用户自购LNG资源
调峰气加工费=气化储运成本
四、调峰气结算方式
各用户应严谨报送计划量,在实际用气量105%误差范围内,按照当期购气价格结算,超出计划105%以上气量,原则上不予供应(特殊情况另行商议),若低于95%,执行照付不议(不可抗力原因剔除)。
联系电话:029-87038290;029-87038370